為規範實驗教學管理、嚴肅學生實驗操作,做到教學嚴謹、實驗規範、安全有效,特制訂學生實驗守則。
一、學生必須根據實驗指導教師的要求按時進入教室,不遲到、不早退,未經請假不得無故曠缺實驗課。
二、學生進入實驗室之前必須參加實驗安全教育與設備操作技術指導,對設備的安全性與技術性有一定的了解後方可進入實驗室進項設備操作。
三、實驗前應認真預習,明确實驗要求、目的與步驟,有針對性的選擇所需要操作的儀器設備。
四、進入實驗室必須保持安靜,注意環境衛生,不得在實驗室引用食品,不吸煙,不随地吐痰,不亂抛紙屑雜物,愛護公物。
四、實驗必須在實驗教師或技術師指導下安操作規程進行。具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現拟定安全防範措施,并有實驗指導教師在場監護,否則不得進行試驗。
五、遵守個相關試驗室指定的規章制度。實驗時應嚴肅認真,專心細緻,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節約水電和耗材。
六、注意安全。愛護實驗儀器設備。學生在實驗過程中必須自覺愛護室内的一切設施,愛護公物,珍惜學習環境,不得擅自拆裝設備、移動設備、如有損毀,應按價賠償。
七、實驗室嚴禁抽煙、亂拉電線、亂接電源。實驗中需用明火的應嚴格按規定使用、不用明火的實驗室嚴謹使用明火。如發生事故時,應迅速停止試驗,采取措施制止事态擴大,并立即向指導老師報告。
八、使用大型、精密儀器,應先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經指導老師同意,方可進行操作。
九、試驗中不動用與本試驗無關及他人使用的儀器設備。材料和元件,未經同意不得将工具帶出實驗室。如損壞或丢失儀器、配件、工具等,按學校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賠償和其他處理。
十、實驗時間終了,學生離開實驗室應關閉所有儀器和設備,做好實驗室清潔衛生;及時切斷電源、氣源,關好水龍頭,經指導老師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一、試驗完成後,視教學需要和實驗指導教師要求,須填寫實驗報告,學生要認真填寫實驗報告(包括分析實驗過程、實驗結果、問題處理、作品質量等)